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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的形式及其防范

时间:2013/8/16 15:24:46   作者:   来源:   阅读:524   评论:0
摘要:作为网络犯罪的一种,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文针对网络诈骗立足于刑法学的立场,分析了网络诈骗的概念、与传统诈骗的区别、诈骗的特点以及近几年诈骗主要形式,最后提出网络诈骗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网络诈骗;形式;防范

  r>  在计算机网络技术日趋成熟的今天,国际互联网的日益推进和迅猛发展,为全人类建构起一个快捷、便利的虚拟世界,依托于网络的发展,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生活正经历一场史无前例的变革,但由于网络经济的安全保护和法律保障体系存在严重缺漏,网络成为一种新型的犯罪工具、犯罪场所和犯罪对象。网络诈骗犯罪是计算机网络技术不断发展与运用中的“负产品”,运用网络技术和知识实施的犯罪成为世界性的灾难,网络诈骗便是网络犯罪主要表现形式之一。

  一、网络诈骗

  (一)网络诈骗的定义

  由于网络诈骗是一种比较新型的犯罪方式,,因而对其的研究也处于初步阶段,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诈骗的类型也在不断增加,对网络诈骗的理解也存在不同的见解。

  目前基本上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把网络诈骗看作是传统的诈骗犯罪的一种新形式,另一种是把网络诈骗看作是一种新型的犯罪形式。从犯罪学意义结合刑法中的规定有一个比较统一的概念认为网络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作为重要的犯罪工具,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网络诈骗犯罪与传统诈骗犯罪的相同及不同之处

  1、相同之处

  从犯罪主体而言,都是现实社会中的自然人;从犯罪动机而言,两者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犯罪结果而言,都是直接或间接侵犯了被侵害对象的物质利益或精神财富;从犯罪危害性而言,都给现实社会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危害,带来了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

  2、不同之处

  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实施犯罪的方式不同,即取得财物的方式不同。传统的诈骗活动,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至少有一面之交。犯罪行为人是通过“人—人对话”方式达到诈骗目的的;而网络空间的诈骗则不然,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没有正面的交流,犯罪行为人是通过“人—机对话”的方式,达到犯罪目的。

  (三)网络诈骗采取的方法

  由于从事网络诈骗需要丰富的电脑网络知识和娴熟的网络技巧并进行复杂的网络诈骗程序的研究和设计,因此它是一种典型的高科技犯罪活动。从网络诈骗的对象来看,它包括实物产品、数字化产品、出版发行的产品和服务以及信用卡等。网络诈骗所采取的手法可以分为这样几种类型:

  1、用户口令假冒

  这是指诈骗者通过窃取或者是欺诈行为获得网络管理人员或合法用户的口令,并利用其口令和密码进入电脑系统,从而进行网络诈骗的行为。

  2、文件伪造

  这是指在计算机以及网络上非法地建立有关部门的正式文件或修改其有关记录。以此作为正式的、有效的文件或记录的犯罪行为。

  3、虚假网络信息发布

  这是说通过在互联网络发布虚假的商业信息诱导他人或公司与之签订合同,从而进行诈骗或敲诈的行为。

  4、程序的擅自编制和篡改

  这主要是指网络犯罪者通过网络对计算机程序进行擅自编制和篡改,从而通过向计算机输入非法的指令来达到从网络骗取钱财的目的。

  (四)网络诈骗的特点

  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通过网络中介实现的,而非面对面直接交流使其具有特殊性。所以网络诈骗特点明显:方法简单、成本低、行骗面广,高隐蔽性,时空性、形式多样性,难以取证性、侵害后果的严重性等。

  二、网络诈骗犯罪的形式

  (一)网络诈骗主要种类

  1、 网络交易、购物诈骗的主要形式是:专业诈骗犯罪团伙通过自身创建的电子商务网站或知名大型商务网站发布虚假商品销售信息。以“超低价”、“走私货”、“免税货”、“违禁品”等虚假内容吸引网上消费者。

  2、 网络抽奖、中奖诈骗犯罪的主要形式是:具有一定网络知识及游戏经验的犯罪嫌疑人,提前注册大量QQ号码、网络游戏账号,使用上述账号以“系统信息”、“客服”等官方管理系统类的网名登陆网络游戏,通过参与游戏等方式对其他玩家进行观察,选择作案目标后,以“系统信息”、“客服”等官方名义向玩家发送虚假抽奖、中奖信息,所涉及奖品主要为网络游戏装备、网络游戏虚拟货币、高档数码、通讯产品等,吸引游戏玩家点击登录其创建的虚假信息网站,进一步实施诈骗。

  (二) 网络诈骗的主要形式

  、虚构中奖网络诈骗 这类诈骗是网络中最为常见的诈骗手段之一。不法分子通过向互联网QQ用户、 MSN用户、 邮箱用户、网络游戏用户、淘宝用户发送中奖信息,诱骗网民访问其开设的虚假中奖网站,再以支付个人所得税、保证金等名义骗取网民钱财。为体现中奖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一般会采用类似官方的域名、制作精美的网页,起到迷惑群

  众的目的。

  2、冒充身份网络诈骗

  这类诈骗通常是不法分子先通过技术手段盗取他人QQ号码、MSN 帐号、邮箱等个人帐号,盗取成功后以帐号主人的身份登录互联网,并以有急事等用钱用为借口,向帐号里的好友借钱。警惕性不高的受害人会立即按要求给指定帐号汇钱。有的不法分子采用欺骗或黑客手段获取受害人亲友QQ号等网上联络方式,然后冒充受害人亲友借钱,更有甚者,播放受害人亲友的视频聊天录像,以达到取信受害人目的。有的不法分子通过欺骗或黑客手段获取了受害人商业伙伴的电子邮箱后,利用该电子邮箱或注册用户名极为相似的邮箱名,冒充其商业伙伴对受害人实施诈骗。

  3、低廉网购网络诈骗

  网络购物在给予人们快捷方便的同时,也为违法犯罪提供了平台。这是目前一种比较常见的诈骗方式。作案人在互联网交易平台开办网店,或在淘宝、易趣等交易网站上开设网络店铺,以出售商品的名义、以明显低廉的价格在网上兜售商品,诱使网民与其联系购买,进行网络诈骗。一旦有人与其联系,作案人就会要求购物者首付部分的订金然后才发货,货到后购物者再付足剩余的钱。 网民往往被低廉的价格所诱惑,从而步入作案者所布下的圈套。在此类诈骗中, 还有个比较特殊的情形, 就是以销售游戏装备等虚拟物品或游戏辅助软件为名实施的诈骗。现在国家未出台有关游戏中虚拟物品的法律,网民遇到此类诈骗情况一般默不作声、 自认倒霉。
类似以上的诈骗形式还有财色诱惑网络诈骗、非法传销集资网络诈骗、无抵押贷款为诱饵网络诈骗等。随着网络的继

  续发展,网络诈骗的形式依然严峻,新型的网络诈骗层出不穷,作为广大的网民们应该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

  三、网络诈骗的防范

  (一)网络诈骗的防范措施

  1、以专门犯罪罪名明确规定网络诈骗罪

  我国现行刑法对网络诈骗行为的规定已经不能有效制止、打击和处罚。因此有必要完善和修改我国现有的计算机犯罪罪名,明确的法律规定,会给犯罪分子以警示作用。

  2、完善网络技术,堵塞漏洞

  技术发展的弊端应由技术来克服,法律规范仅仅是技术不能状态下的暂时补充。先进的科技预防是预防网络诈骗犯罪的最有力的武器。就目前而言,特别要注重研究制定发展与计算机网络相关的各类行业产品,如网络扫描监控技术、数据指纹技术、数据信息的恢复、网络安全技术等,这些将利于网络诈骗犯罪的侦查与证据的取得,在很大程度上将网络诈骗阻挡于萌芽状态。

  四、结束语

  网络的的广泛应用成为可以创造财富的生产力,因而也就出现了所谓的网络经济。但是网络诈骗正作为它的的负产品滋生和蔓延,已经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网络经济的建设步伐。由于相关法规制度的不完善使其快速发展的势头和日益增长的危害性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因而,期盼法律修改和完善,不断丰富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的内涵,惩治各种网络犯罪分子,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净化和完善互联网环境,提高公民对网络诈骗犯罪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对于切实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推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及社会的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郭玉锦.王欢.网络社会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03

  2.赵春霞.法制与社会.中攻如东县委党校,2011.05

  3.杨燮蛟,魏 彬,赵 雪.行政与法.浙江大学,2011(3)

  4.陆 旭.论网络诈骗罪及其预防措施.中国政法大学,2011(4)

  5.宋 程.网络诈骗原因与对策浅析.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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